有關新竹縣政府108年度訓練實施計畫,請查照。 |
依據新竹縣政府108年1月23日府人考字第1084610086號函辦理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暨其施行細則、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、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依據行政院規定,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每人每年應完成以下10小時課程:
(一)當前政府重大政策(1小時)。
(二)環境教育(4小時)。
(三)性別主流化、廉政與服務倫理、人權教育、行政中立、多元族群文化、公民參與等(5小時)。
三、為加強本縣公務同仁核心能力並提升執行職務之效能,請各機關學校督促所屬人員務必於本(108)年9月30日前完成前項應完成10小時課程。
四、另各單位所屬技工、工友、駕駛、測量助理、約用人員及臨時人員等,請配合於本(108)年10月31日前,完成環境教育訓練課程(含自辦、跨機關聯合辦理、薦送或自行進修),不得低於4小時(數位或實體)。
五、本案執行成效情形請列入各單位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年終考績(核)之重要參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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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新竹縣政府108年度訓練實施計畫.pdf
2:新竹縣政府108年度公務人員訓練預訂辦理一覽表(自辦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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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苡寧 2019-01-30發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