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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度國民小學(含特教、幼兒園)教師介聘相關規定及表件 |
【補充說明】
(一)教師甄選介聘積分審查區域劃分:
1、竹東區:竹東、芎林、峨眉、北埔、橫山、五峰、尖石。
2、竹北區:竹北、新埔、關西、湖口、新豐、寶山。
(二)本年度積分審查時間:縣內介聘為4/13及4/14,縣外介聘為5/7及5/8,請有意願申請介聘者,務必於表定時間辦理;積分審查是當場審查(需檢附正本及影本),請於當場確認積分無誤,逾時恕不受理。
(三)各校縣內介聘決議表核章後請於5/1下午17時前送教育處彙整。
(四)請欲申請縣內外介聘之教師(或委託學校代表)於積分審查當日檢附相關文件正本及影本至審查會場審核(請加附經人事查核之影印資料),本府同意核予公假登記,惟課務自行調整。
(五)無論縣、內外介聘,服務證明、在職證明及教師證為必備證件。 |
1:202003271621250.z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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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3-30發佈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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