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103年「環境學習中心校外教學推廣計畫」,補助學校部分租車費進行校外教學 |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3年2月17日臺教資(六)字第1030022894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推廣環境教育及與校外教學之連結,教育部結合公部門及民間資源,辦理旨揭計畫,鼓勵學校至環境學習中心進行校外教學。
三、教育部103年度共推薦37所環境學習中心,報名參加學校可獲得交通租車補助(單日行程每日以新臺幣(以下同)7,000元為限,二日以上每車補助1萬元為限,每車至少20人),名額有限,額滿為止,活動至103年10月底止。
四、檢附各中心課程簡介表供參,如附件一,請有意報名參加之學校逕洽各中心聯絡人報名,實際補助方式及費用等視各中心規定辦理。
五、若參與教學課中有任何意見反映,請與教育部「資訊及科技教育司-環境及防災科」賀冠豪先生聯繫,電話: 02-7712-912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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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201402241600520 (1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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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+總務處 2014-11-09發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