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訂定設置要點
一、為健全本校內部控制,提升整體效能與達到興利及防弊功
能,特設置新竹縣竹北市麻園國民小學內部控制推動及督
導小組(以下簡稱本小組),並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本小組任務如下:
(一)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之諮詢審議。
(二)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原則之諮詢審議。
(三)內部稽核作業應行注意事項之諮詢審議。
(四)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作業落實執行情形之諮詢審議。
(五)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之備查。
(六)內部控制其他相關事項之諮詢審議或備查。
三、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,由本校校長兼任之;副召集人一
人,由本校兼任會計員兼任之;置委員六人,除召集人及
副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外,其餘委員,由本校就下列人員派
兼之:
(一)本校教導主任。
(二)本校總務主任。
(三)本校幼兒園主任。
(四)本校人事主任。
四、本小組以每六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為原則,必要時得召開臨
時會議,均由召集人召集之;召集人因故不克出席時,由
副召集人代理之,召集人、副召集人均不克出席時,由召
集人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;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,不克出
席會議時,得指派代表一人出席。 前項會議,得指定本
校提報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作業落實執行情形。
五、本小組得視業務需要下設工作分組,研擬內部控制規劃、
推動作業及綜理本小組各項行政業務,由本校會計室就現
有人員派兼或借調相關處室人員擔任。
六、本小組委員及工作人員,均為無給職。
七、本小組所需經費,由本校預算項下支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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